《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显著加严了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国家要求,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一新标准。对于水泥行业来说,只有加强技术创新,推动转型升级,才能适应新标准,抢占未来市场。当前,正处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旧标准实施过渡期,新旧标准矛盾凸显。
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日前进行的东北三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调研发现,在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执行环境法律法规方面,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比如,部分水泥熟料生产线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约15%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未履行环保手续,违规建设并投入使用。85%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头和27%的窑尾仍然使用电除尘设施,难以达到新排放标准。15%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未建设烟气脱硝装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将无法达标排放。部分企业在石灰石开采中未严格落实防尘抑尘、生态恢复要求,导致矿区扬尘严重、生态恶化等。
而尤为突出的问题是,新标准实施中面临较大的经济和技术压力。
一是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和运行费用不菲。大部分水泥熟料线窑头和一定比例的窑尾仍采用静电除尘器除尘,新标准执行后将无法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需要进行改造。东北三省需要改造的生产线约有76条,改造费用约5亿元。而烟气脱硝运行增加的成本约为4元/吨~5元/吨熟料。按产能发挥率70%计算,年产熟料6083万吨,年增加运行费用2.7亿元。东北三省水泥熟料产能占全国比例为5%,可以预见,全国为执行新排放标准投入的改造费用将达到100亿元,年增加运行费用超过54亿元。
二是烟气脱硝工艺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改进。烟气脱硝可以减少NOX排放,减轻对空气的污染。然而,目前采用的脱硝工艺主要为SNCR,面对400mg/m3以下的氮氧化物排放指标,其技术成熟度和操作稳定性欠缺。部分地区对企业NOX排放浓度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烟气脱硝后排放浓度低于200mg/m3。然而,由于SNCR烟气脱硝工艺本身具有局限性,NOX浓度降低必然需要喷氨量大幅提高,势必造成氨逃逸的二次污染,并且随着指标提高,脱硝的经济性急剧降低。
三是在环境标准实施过渡期间,运行脱硝设施和未建脱硝设施企业之间市场竞争有失公平。对于现有企业来说,距离新标准实施还有近半年时间,部分企业已经按照新标准运行脱硝设施,增加了4元/吨~5元/吨的熟料成本,而其他未建脱硝设施的企业不存在脱硝成本增加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在不公平现象。